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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新刑事诉讼法彰显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

发布日期:2013-03-09    作者:110网律师
       最近,笔者办理一个未成年人盗窃案。案情大概如下:2012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高某等在崇明县长兴岛等地实施盗窃行为,后被崇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笔者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了解到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深,本次实施犯罪行为主要是交友不慎,法制观念淡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等原因造成的。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后,崇明县人民检察院征求辩护人意见时,辩护人提出该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对其取保候审不至于危害社会,可对其取保候审。崇明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决定不予逮捕。后公安局对其取保候审。案件侦查终结后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崇明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决定对被告人高某做附条件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首先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的犯罪行为必须是[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其次,宣告刑是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再次犯罪嫌疑人必须有悔罪表现的。其适用程序是: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之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公安机关、被害人对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复议、申诉;因为附条件不起诉是以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为前提的,所以,未成年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认为不存在犯罪事实,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附条件不起诉类似于缓刑。所谓附条件的条件一是有一定的考察期限。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考察期限是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决定作出之日计算;二是在考察期间要遵守刑事诉讼法的及考察机关的规定。如果未成年人嫌疑人违法规定,情节严重的,检察机关可以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如果在考察期内没有违法规定,考察期满,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报检察长决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我国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所规定的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
该项条款的出台,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大限度地挽救、教育未成年人,使他们远离犯罪重归社会。
       刑事诉讼法关于附条件不起诉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一条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七十二条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第二百七十三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baikeViewInfo.cataList = baikeViewInfo.cataList.concat([{"title":"\u6982\u5ff5","level":1,"index":"1","display":true,"ele":"1"},{"title":"\u56fd\u5916\u89c4\u5b9a","level":1,"index":"2","display":true,"ele":"2"},{"title":"\u6211\u56fd\u63a2\u7d22\u5f62\u6210\u8fc7\u7a0b","level":1,"index":"3","display":true,"ele":"3"},{"title":"\u5f71\u54cd\u548c\u4f5c\u7528","level":1,"index":"4","display":true,"ele":"4"},{"title":"\u6cd5\u5f8b\u89c4\u5b9a","level":1,"index":"5","display":true,"el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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