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母亲今年已经七十四岁了,她的单位补发给她的钱,她只是单方给了老大儿子,说是借给他的,并不是分财产,因为她已经其它的儿女是否可以提出异议??现在我想提出让她写个东

发布日期:2013-04-08    作者:聂晓东律师
母亲今年已经七十四岁了,她的单位补发给她的钱,她只是单方给了老大儿子,说是借给他的,并不是分财产,因为她已经其它的儿女是否可以提出异议??现在我想提出让她写个东西,但是老大不同意,其它姊妹怎么办?并且母亲认为作为女儿没有这个权利,她不愿意给女儿一分,,,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回答如下:1、您以及其他姊妹不能提出异议。您母亲认为作为女儿不能分得家产是她的观念问题,是否对错并不影响她有处分其财产的权利,财产给谁是她的自由,作为子女不能干涉母亲处分财产;2、女儿在法定继承情形下,和儿子有平等继承权。即,除非长辈愿意,否则在将来长辈过世之后,并且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女儿才和儿子具有平等继承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唐海洋律师
重庆江北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相关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6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