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谁来赔?
发布日期:2013-04-09 作者:许正文律师
许正文律师按:在接待的当事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所遇到的纠纷与房屋质量有关,但因很多当事人不懂的主张权利的主体及保留相关证据等,最终面临维权路上的尴尬局面。
【案件简介】
王先生3年前购买商品房一套,房子交付入住后,阳台天花板一直漏水。王先生当时请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过来查看,物业公司也多次进行了维修,但一直没有修好。由于阳台不能正常使用,王先生也一直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
【争议焦点】
1.王先生是否有权拒交物业费?
2.房屋阳台漏水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律师点评】
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根据物业管理协议等,业主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强制要求其履行。王先生应选择合法的、积极有效的方式解决其所遇到的问题,依靠拒付物业费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对于阳台漏水的责任承担问题,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开发商保修期内的,应由开发商来维修。
2.如果过了保修期,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阳台漏水是因外部缝隙所致,即由于公共部位的原因所致,应归属于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的外墙面范畴,当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2)如果阳台漏水是由于业主自用部位使用不当,或防水未处理好造成的,则应由业主来承担责任。
【律师提醒】
北京尚衡(西安)律师事务所许正文律师:业主在入住房屋以后,如发现房屋存在漏水等其它问题的,应尽快主张权利。同时需注意选择适法的责任主体。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四种遗产继承方式先后顺序是怎样的
- 死者家属(非婚生子女)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何进行法律分割
- 一直拖着能不能就不离婚
- 欠债人死了,担保人是否需要还债?
- 交通肇事罪分析
- 永悦科技索赔范围,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索赔征集中
- 正威新材最新索赔公告,收立案告知书,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百利科技最新索赔消息,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是不是民间借贷不能完全看转账记录
- 药品管理渎职罪的内涵、特点、成因及防范措施
- 对方恶意拖欠债务应该怎么维权?
- 数据合规对数据资产入表全流程的核心重要性
- 律师数据团队成数据交易所服务商鼎力为数据资产化保驾护航
- 哈尔滨成立数据发展集团加速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首笔数据资产融资落地
- 辽宁省首笔数据资产落地及沈阳数据资产登记中心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