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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某龙涉嫌交通肇事罪

发布日期:2013-04-17    作者:110网律师
本案,许某龙的父亲委托我担任许某龙的辩护人,附带民事部分我顺带给许某龙
做了代理人,没有另外收费.这个案子很复杂,我做了很多工作,我对自己付努力觉得很满意.

在民事部分,原告代理人只代理民事方面,无权处理刑事方面的事项,所以他不能充分了解本案情况,他在起诉时遗漏了另外几个有责任的被告,经过我与原告代理人,被告车主刘某及民事案件负责法官的多次交涉,原告方,法官,被告车主刘某均同意追加另外几个被告,由于追加了被告,承担责任的人多了,也直接减轻了我的当事人许某龙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最终,许某龙父亲与原告方达成谅解协议,及时充分地赔偿原告方,给刑事案件的量刑营造了很好的结果.













    追加被告申请书 

 

申请人:许某龙  性别:  年龄:23岁  民族:  住址:湖北省某市某镇某村2组 身份证号: 
代理人:高云   湖北蓝宇律师事务所  
被申请人:杨某  性别: 年龄:25  民族: 住址:湖北某市某镇某队 身份证号: 申请事项:追加被申请人杨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实与理由:申请人与刘某皮家某皮定某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你院以(      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受理,被申请人杨某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由如下:20121212,杨某因事从枝江去荆州,找胡某借车并邀申请人许某龙同行 ,所借车辆即为本案肇事车辆鄂E5P8某某;杨某本人从某江一直驾驶本车,行至318国道万城大桥西上不远处(没过万城大桥),杨某将车交给许某龙驾驶,杨某知道许某龙无驾驶证;许某龙驾驶本车几分钟后,行驶至现场(位于318国道1172公里处),将刘某平驾驶的自行车撞倒,造成刘爱平受伤,许某龙与杨某先后下车查看,稍后杨某即打开副驾驶门坐回车上,事故发生两分钟后许某龙即继续驾驶肇事车辆驶离现场,逃逸至李埠江边堤上,杨某下车,要许某龙把车开回枝江给他的朋友.因杨某是肇事车辆的借用人与实际使用人,且知道许某龙无驾驶证还将肇事车辆交给其驾驶,杨某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有相当的过错,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 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杨某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此 致   
某某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日


代理词



经过刚才的庭审,代理人清楚了本案的事实,现就刘吉勋等人诉许某龙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鄂E5P879有交强险与商业险,应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与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受害人刘某平是农村户口,且与其家人一起一直在农村生活居住.她的生活与农村关联因素多,另外她与其他进城务工并在城镇居住的农民工是有区别的,毕竟她本人没有在城镇居住,所以在本案中应按农村人口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三、原告方要求5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过高,精神损害赔偿金一项请法官酌情在三万元以内确定.
四、许某龙之父许某某已拿出了3万元的赔偿费,这3万元费用应从许某龙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中予以扣出.
五、本案案情很复杂,车主刘某先将其车鄂E5P8某某加盟某市繁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繁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又将该车租赁给胡某,但根据加盟合同来看,刘某应是车辆的实际出借人,胡某是车辆实际借用人;胡某在使用该车的过程中又自作主张将该车借给无证的杨某使用;杨某于2012年12月12日晚驾驶本车从枝江到荆州办事,邀请许某龙同车而行,中途杨某累了,将该车交给无证的许某龙驾驶,而且杨某是明知许某龙是无驾驶证的,结果许某龙开车十来分钟就出事了,将刘某平撞伤.根据案情来看,车主刘某繁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胡某杨某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1车主刘某应当承担责任,他是鄂E5P8某某车辆的车主实际出借人,他与繁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只是加盟关系,繁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只是出借人与借用人的中介方,实际权利与义务的承受人仍是车主刘某与胡某,因此车主刘某应该负责监管胡某使用车辆的行为;因该车辆在加盟期间是用于有偿出租的,也就是用于营运,刘某便是营运人,有监管租车人安全用车的的责任,本案中刘某疏于监管,致使胡某延期还车并把车交给无证的杨某驾驶且车辆用于营运刘某却不办理营运证,刘某主观上有明显的过错;另外刘某的车是有偿出租的,刘某有获利行为,使用者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结果,刘某理应负赔偿责任.
2、繁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应该对原告方承担赔偿责任,该公司促成租车行为,从中渔利,且胡某借车超期,该公司没有及时收回车辆,而且其对借车人的监管不力,导致胡某违法把车辆借给无证的杨攀,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胡某应承担连带责任,其把车辆借给了无证的杨某,导致杨某把车辆交给了无证且不经常开车的许某龙代其驾驶,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在主观上有明显过错,其应对刘某平死亡的结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基于以上这些情况,请法庭查明案件事实,仔细斟酌,明辨因果,合理认定各方的责任.
以上意见请法院予以充分考虑.


                       许某龙 代理人高云
                          2013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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