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给儿女的回迁安置房能否反悔?
发布日期:2013-05-17 作者:110网律师
庭上王先生的女儿拿出了父亲亲自写的永不反悔的保证书,并声称依据《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只有出现了那三种情形才能撤销赠与,否则父亲是无权撤销的;另外,这两套房子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无权单方面撤销。那么,王先生女儿的上述辩解是否正确呢?
赠与合同是单方纯获利益的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的任意撤销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销权不受保证书的约束。
本案拆迁房屋置换的两居室正在建设过程中,并未办理过户手续,财产权利尚未转移。且本案赠与的两套房产亦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也不属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因此,王先生对赠与的房产享有任意撤销权。
另外,虽然本案拆迁所得的房屋属于王先生夫妻的共同财产,王先生可以单方面撤销赠与,且撤销效力及于赠与的全部财产;如果王先生的妻子仍旧坚持将房产赠与给女儿的话,可以先与王先生将共同财产分割,在明确自己的财产份额之后,再赠与给女儿。
特别提醒:
1、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是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法定撤销权是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后行使;而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是任意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行使。两种撤销权的行使时间不同。
2、如果赠与的财产为夫妻共有的不动产或者不可分的动产,那么单方面撤销赠与,撤销的效力及于全部财产;如果赠与的财产为可以进行分割的动产,比如钱款,那么单方面撤销赠与其效力仅局限于自己的份额,其他共有人的赠与行为依然有效。
相关法律问题
- 赠与协议能否有效 10个回答10
- 回迁安置 2个回答0
- 我能否分到拆迁安置房 3个回答0
- 我能否在娘家享受拆迁房安置 1个回答0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经双方签字生效,一方足额支付赔偿款后,另一方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湖北省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标准
- 山东潍坊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典型案例
- 寿光市经济纠纷成功追回货款案例
- 患者“失明”谁之过,首诊医院赔偿32万冤不冤?丨医法汇
- 潍坊市高新区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 潍坊市潍城区法院吊车事故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
- 寿光市法院交通事故导致工亡案例
- 潍坊市高新区房屋认购协议纠纷案例
- 一文读懂最新发布的《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评估管理规定》
- 酒后从饭店楼梯摔下死亡,谁担主责?
- 用消字笔写借条 还款协议署别名
- 潍坊寿光市保险公司拒赔案成功维权案例
- 寒亭区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案例
-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是否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
- 寿光市地区蔬菜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