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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提出缓刑建议

发布日期:2013-05-17    作者:邓世运律师
缓刑,是社区矫正刑事执法模式的一种,区别于监禁矫正模式。它注重对犯罪人的改造、完善而不是报复,更有利于社会人格不完善、不能正常进行社会生活的犯罪人再社会化,弥补监狱执行刑罚的缺陷和不足(比如交叉感染)。

如何有效地提出缓刑建议,是广州刑事律师邓世运在执业过程中经常思考的问题,在邓世运律师近年承办的案件中,也不乏缓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的案例。邓世运律师认为提出缓刑意见,实际上是分析是否具备缓刑条件和论证符合缓刑条件的过程。

一、研究被告人面临的刑罚情况

被告人面临的刑罚是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适用缓刑之条件一。如果被告人面对的刑罚高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存在适用缓刑的空间。这就意味着在提出缓刑建议之前,必须认真研究被告人将面临的刑种和刑期,只有被告人面临的刑罚可能是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才提出缓刑建议。

二、研究被告人的犯罪情节

犯罪情节较轻是适用缓刑之条件二。缓刑采用的是社区矫正,适用于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和人身危险性较低的犯罪人,犯罪情节是判断被告人行为社会危害程度和人身危险性的重要依据,比如是否预谋、犯罪动机、犯罪目的、作案手段、犯罪对象、等等,只有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才可能适用缓刑。

三、研究被告人的悔罪表现

有悔罪表现是适用缓刑之条件三。缓刑采用非监禁执行方式,惩罚的含量较低,适用于人身危险性较低的被告人,悔罪表现是衡量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重要依据。有悔罪表现的典型表现是自首、立功、坦白、退赃、退赔等。如果存在前述一种或者一种以上的情节,基本可以认定被告人悔罪态度明显,在职务犯罪中争取缓刑将极为有利。

四、研究被告人再犯罪的危险性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适用缓刑之条件四。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一种推定,这是在评估被告人人身危险性大小之后的一种推定,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性我们可以理解人身危险性较低,可以通过分析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来分析再犯罪的危险性。

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是适用缓刑之条件五。缓刑是社区矫正的一种,被告人并不监禁,而是在原居所社区生活、工作,必然对所居住社区有一定的影响。一般而言,经济犯罪尤其职务犯罪的犯罪人,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是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适用缓刑的空间也更大。

六、其他情况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具备前述五种条件的应该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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