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犯罪未遂中 意志以外的原因的理解
发布日期:2013-06-20 作者:聂晓东律师
1、自身原因,或称主观方面的原因
主要有:(1)犯罪分子自身行为能力欠缺。例如,在实行犯罪过程中突然发病,力不能支,或犯罪技术拙劣,经验不足等等。(2)犯罪分子主观认识错误。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对犯罪对象、犯罪工具、犯罪结果等发生认识错误。例如,在实施故意杀人犯罪中,将动物误认为人加以杀害,将白糖误认为砒霜给人食用;将人打成昏迷误认为已经打死。另一方面是对犯罪现场周围客观情况发生认识错误。例如,听见风吹草动,误认为有人来抓他而逃跑。
2、外界原因,或称客观方面的原因
主要有:(1)被害人的躲避、反抗和阻止。(2)公安人员或他人的出现、劝阻、制止或抓获。(3)物的阻碍。例如,遇到高墙、铁门、电网而无法逾越,保险柜不能打开,手枪损坏不能扣动板机等。(4)自然力的阻碍。例如,放火后遭到雨淋或被大风吹灭。
3、犯罪分子主观认识错误
如对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对犯罪工具的认识错误、对犯罪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对犯罪时周围环境的认识错误等。
在犯罪未完成的情况下,正确认定行为人犯罪停止的原因究竟是否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出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犯罪的,才是犯罪未遂,否则,就是犯罪中止。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使犯罪停止的原因,究竟是否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不易认定,常引起争论。例如,被害人的轻微反抗、哭泣、哀求,第三人的劝告、斥责,以及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例如,拦路抢劫时,突然发现被抢人是熟人,对这类情况的认定,应根据犯罪分子的主观心理活动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一般认为原则上应以“足以阻止犯罪意志”作为认定“意志以外的原因”的标准。“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各种各样对完成犯罪有不利影响的因素,但是无论哪种不利因素,都必须达到足以阻止犯罪意志的程度,才能认定为作为犯罪未遂特征的“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只是对犯罪意志进行了阻止,而不是消除。犯罪未能完成违背了犯罪意志,该犯罪意志没有改变但依然存在,这是认定犯罪未遂的一个关键,也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重点所在。
相关法律问题
- 河南省关于敲诈勒索未遂构成犯罪的金额是多少 5个回答0
- 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 3个回答25
- 关于协议书中有一条文字的理解。 4个回答0
- 大学生犯罪的法制原因 1个回答0
- 关于违法犯罪记录 8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软件开发人员在职期间开发出的软件著作权归谁
- 律师办理离婚纠纷案件流程
- 缓刑需要怎么配合司法机关
- 离婚对方不同意玩失踪怎么办
- 债务转移要注意
- 企业欠债还不上了有什么后果?
- 如何讨回债务
- 双方存在情人关系等特殊身份关系时不得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分配举证
- 第一次不准离婚后多久再起诉
- 企业拆迁要注意什么
- 德*新材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首日风险提示公告,索赔征集中
- ST亿*最新索赔消息,收立案告知书,谢保平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一人有限公司的举证责任倒
- 日海智能最新索赔消息,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公告,索赔征集中
- ST富通最新索赔范围,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索赔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