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保险案例 >> 财产保险 >> 查看资料

托运货物丢失没买保险难索赔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本报讯托运了6箱货物,收货时却发现丢失了1箱,由于没买保险,找到货运公司索赔却遇到了难题。日前,丰都的何先生向本报投诉。

  何称,10月25日,他到位于朝天门的“重庆东辉货运部”托运了6箱家电到丰都县高家镇,但次日在丰都收货时却发现丢失了其中1箱价值一千多元的电磁炉。他立即找到该货运部要求赔偿,却被告知由于没买保险,只能赔偿运费的10倍,共50元。何称,当时托运时对方并没提醒他要购买保险,现货物丢失理应货运方负责。

  重庆东辉货运部潘姓负责人称,货运单上提示了托运者最好购买保险,并注明如未买保险,一旦货物丢失公司只赔偿货运费的10倍,何既已签字确认则表明已知晓。潘称,为客户着想,可给予他400元的补偿。

  对此,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陈艇律师认为,未买保险,丢失货物只赔运费10倍的规定为霸王条款,对托运方显失公平,是货运公司转移赔偿风险的一种手段,双方最好协商解决。


    重庆晚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胡律助律师
四川成都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