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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何时进行伤残鉴定?

发布日期:2013-08-27    作者:聂晓东律师
交通事故后何时进行伤残鉴定?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受害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申请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伤残级别、后续治疗费、护理级别费以及误工时间等,伤残鉴定结果是据以赔偿的标准,同时一旦以后发生纠纷,也可以作为证据。
申请伤残鉴定的时间上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应该在第一次手术完毕出院后立即进行伤残鉴定。因为,如果等到第二次手术结束才去做伤残鉴定,可能已经达不到伤残级别。如有的伤者一定要等取完钢板后再去做伤残鉴定,大部分都没有伤残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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