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办事指南 >> 企业办事 >> 资质认证 >> 查看资料

文物单位出售原版和重要石刻拓片的批准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6-3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事依据:江西省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第29条第2款

  办理条件:1、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售原版及重要石刻拓片的理由、用途和方式;2、出售原版拓片的目录;内容应包括名称、年代、级别、尺寸、相关照片、数量及估价;3、设区市文物行政部门的初步审查意

  办事流程:由省文化厅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决定是否受理;由省文物局负责审理,提出审理意见;由省文物局报省文化厅分管厅长作出审理决定;由受理中心将审理决定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责任部门:江西省文化厅文物处(江西省文物局)

  联系方式:6263471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陈利厚律师
北京朝阳区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陈军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3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