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程序法 >> 查看资料

国企政策性关闭破产四年完成

发布日期:2013-12-21    作者:连会有律师
  新华社电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26日说,国务院已经通过有关国有企业关闭的四年规划,国资委将用最后四年时间完成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闭工作。
  邵宁是在26日举行的2005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说这番话的。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四年后,国有企业将与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按照市场规律,依法实施。
  为了使运行状况不佳的国有企业更好地退出市场,我国政府在职工安置、财产处置、银行呆坏账核销等方面制定了一些特殊政策。与依法最大的区别在于,政策性后,企业变卖的资产将首先用于安置职工,而依法则首先偿还债权人。
  邵宁说,近年来,国资委先后对3377家国有困难企业实行了政策性,涉及职工620万人,国有企业结构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目前,全国仍有1800多家困难国有企业需要通过退出市场,涉及职工281万人,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处于偏远地区的军工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
  据了解,《企业法(草案)》已经列入全国人大2005年立法计划,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邵宁还透露,国资委今年将创造条件,积极推进中央企业整体上市。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郝廷玉律师
河北石家庄
龙宇涛律师
四川成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张亮律师
辽宁大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7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