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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路上不幸遭遇二次车祸

发布日期:2014-03-16    作者:连会有律师
李先生出差途中遭遇不幸,所乘车辆接连两次发生碰撞事故,李先生不幸被撞成截瘫,住院500多天还没有治好。在求助到击水律师事务所前,李先生已先后经历过5次诉讼,两次一审起诉胜诉后,责任车辆所在公司都会上诉。这一次是第三次起诉胜诉后的上诉,李先生委托击水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代理。
 
  这桩事故很少见。当时,李先生乘坐轿车出差,行经河北省邢台市某段高速公路时,其所乘轿车与前方一辆轿车追尾,随后停在左侧车道,没想到一辆大客车驶来,撞上李先生所乘的轿车,李先生受伤导致瘫痪。公安机关分析认定,李先生的受伤由第二次撞击造成,大客车所在公司负全责。
 
  卢律师研究了前几次诉讼的5份判决,整理了本次诉讼所涉及的大量证据并进行分析,之后赶赴邢台开庭,在赔偿责任主体等方面肯定了原审判决的认定,但在护理费标准方面提出该标准过低,当事人在天津治疗,应以天津地区护理费标准为准的代理意见。
 
  为确保本案最后能维持原判甚至为当事人争取更大权益,代理律师在庭后多次与邢台中院办案法官联系,阐明自己的观点。最终本案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卢彦民律师认为,当事人李先生因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只能依靠两位专业护工进行24小时的专业陪护,这些仅靠一位护工是不能完成的,事实上家属在白天也经常帮忙照顾,因此实际产生的全部护工损失远不止诉讼时主张的数额,但一审法院确实判决支持护工费的标准过低,应以天津本地医院的实际护工费或天津卫生和社会福利保障行业的标准予以支付。卢律师认为,在外地进行诉讼的案件,代理律师要不辞辛苦,虽不能长期在外地紧跟案件,但要及时、经常同办案法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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