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查看资料

2014年司法考试行诉法辅导:行政诉讼的第二审程序

发布日期:2014-07-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我国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除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一审判决、裁定外,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和部分裁定,依法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行政诉讼由此进入第二审程序。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尚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再次审理所适用的程序。第二审程序虽不是每一起案件必经的程序,但却是一种独立的程序,其存在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救济机会,有助于上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程序进行检查和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偏差,纠正错误,从而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齐志龙律师
天津和平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最新文章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