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常识知多少(转)
发布日期:2014-08-06 作者:史文洁律师
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簿原件。
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
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方中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
5、协议离婚所需的材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一寸免冠照若干张。
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到底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所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其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9、小孩抚养权问题:两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两岁到十岁的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来决定,需要权衡双方的教育、经济、工作、性格等各方面因素;10岁以上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小孩意愿来决定。
10、小孩抚养费的问题: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一般按月支付,一般支付至小孩18岁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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