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工伤因享受那些待遇
发布日期:2014-08-16 作者:聂晓东律师
我老公三年前在煤矿上上班时工伤了。经过鉴定为三级,现在在劳动局领两千四百元生活费。我想问您一下,像他的情况因不因该有陪侍费。还有单位有没有责任给我老公交纳养老保险。
你好,关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三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个月的本人工资);月支付津贴(本人工资的8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另外,关于陪侍费法律还没有作出详细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得到支持。单位肯定是有责任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的。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你,如有疑问欢迎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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