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临时占用林地 (江西)
发布日期:2008-07-02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办理条件
需提供的材料
有关占用林地的地点、面积、范围的说明及有关资料。
办事流程
一、临时占用单位向林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并送有关材料占用林地的地点、面积、范围的说明及有关资料等。
二、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用地单位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临时用地协议书。
三、按规定支付林地补偿费。
四、经批准并交纳费用后,到申请的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
责任部门 省林业厅
办事地点 省林业厅
相关法律问题
- 如何办理鞭炮临时销售许可证 1个回答25
- 如何办理鞭炮临时销售许可证 1个回答10
- 福清市婚后户口如何办理(无产权证) 1个回答0
- 断绝与父母关系的法律手续如何办理? 6个回答0
- 我该如何办理离婚 1个回答2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林芝地区农牧局办事指南
- 进入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审批(江西)
- 外国人进入林业系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江西)
- 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核 (江西)
-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审批 (江西)
- 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江西)
-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江西)
- 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野生植物审批 (江西)
- 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江西)
- 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江西)
-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核发(江西)
- 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运输证明核发 (江西)
- 采集非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限额许可 (江西)
-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核 (江西)
-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