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督促程序问题研究
发布日期:2014-1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A.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
B.债务已近履行期,义务人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务
C.劳务合同履行期已届满,债务人拒不提供劳务
D.债务已到期但数额尚不能确定的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督促程序。
选项A不适用。《民诉意见》第218条规定,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
《民诉意见》第215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
(1)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
(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选项B中义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不能适用督促程序。选项C中属于具有人身关系的劳务债务,不属于金钱债务,因此,也不能适用督促程序。选项D中债务的数额不能确定也不能适用督促程序。
督促程序债务已近履行期,义务人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债务
不适用督促程序,那督促程序还有什么用?
督促程序是一种快捷实现当事人权利的途径,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的话,法院就会下达支付令,而实现债权人的债权。所以其还是有一定作用和意义的。
相关法律问题
- 您好!我有1些问题想要请教你们,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如何走司法程序 1个回答0
- 请问关于醉酒闹事者入室打人致伤的司法处理程序以及应承担的责任和相 4个回答0
- 帮忙咨询一个交通事故司法程序的问题 3个回答0
- 二审民事案件法律程序问题 1个回答20
- 公安对一般民事升级为刑事案件的处理的司法程序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51.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8.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
-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刑罚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2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1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
- 刑事诉讼法-刑事速裁程序
- 三国法-国际商事法庭
- 法考模拟试题: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