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2014年贵州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金计算方式

发布日期:2014-11-09    作者:110网律师
2013年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贵州省2014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667.07元,比上年增长10.5%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702.87元,增长8.9%
3、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434.00元,比上年增长10.5%
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40.18元,增长长8.9%
2013年贵州省各级伤残城市和农村赔偿标准表
伤残
等级
城市
农村
死亡
413341.4元(即20667.07*20
108680元(即5434.00*20
一级
413341.4元(即20667.07*20*100%
108680元(即5434*20*100%
二级
372007.26元(即20667.07*20*90%
97812元(即5434*20*90%
三级
330673.12元(即20667.07*20*80%
86944元(即5434*20*80%
四级
289338.98元(即20667.07*20*70%
76076元(即5434*20*70%
五级
248004.84元(即20667.07*20*60%
65208元(即5434*20*60%
六级
206670.7元(即20667.07*20*50%
54340元(即5434*20*50%
七级
165336.56元(即20667.07*20*40%
43472元(即5434*20*40%
八级
124002.42元(即20667.07*20*30%
32604元(即5434*20*30%
九级
82668.28元(即20667.07*20*20%
21736元(即5434*20*20%
十级
41334.14元(即20667.07*20*10%
10868元(即5434*20*10%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张艳强律师
河北石家庄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1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