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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的水泥费和人工费由谁承担

发布日期:2014-12-02    作者:110网律师
 A承包商在某水电工程投标中中标。因砂石用量巨大,业主想通过控制砂石采购来控制投资。并在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中进行了说明。在该施工合同中,双方对水电站使用的砂石料约定如下:(1)本工程所使用的混凝土砂石料,由甲方(业主)考察指定供应商供应,数量按照定额分析的混凝土砂石含量确定。砂石材料单价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相应单价制定。(2)甲方(业主)所指定供应砂石材料的供应商负责将砂石送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乙方(承包商)负责砂石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并由乙方对所使用的砂石料的质量负责。(3)乙方(承包商)应当按照工程定额分析的砂石含量和工程需求签收砂石供应数量。超出定额含量总额部分材料属于非工程需要的浪费,其签收的该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实际签收少于定额含量的砂石料所节省的费用,甲方作为对乙方的奖励,不再扣减。(4)对由乙方承担的,超出定额含量总额部分的非工程需要部分材料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费中扣减。从该合同条款可以看,材料价是按照固定价计算,而且按照定额计算工程砂石用量,只要加强管理,不浪费就不会发生亏损。所以,该合同对承包商应是有利的。但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遇到了事先根本没有料到的问题。承包商发现,业主指定的砂石供应商都是小企业。本工程砂石用量大,砂石供应商多,供应的材料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径太大,严重超标,有的砂石骨料含粉尘土量较高。按照工程设计要求,若只进行一般洗尘处理直接用到工程中,需要增加混凝土配合比中水泥的用量;如果把径太大的砂石加工成标准级配石料,需要增加额外用工。这样一来,看似没有风险的合同却变成对承包商很不利,承包商立即将此情况报告业主。令承包商没有想到的是,业主认为承包商提出的问题根本不属于业主的责任,是承包商没有尽到“检查,验收”的合同责任,所有的费用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此时,承包商进一步感到问题的严重,要求与业主尽快召开会议协商此事。  本案双方争论的焦点概括以下两点:1、供应商送到施工现场的砂石材料是否合格,是否满足工程施工合同要求?2、增加的水泥费用和挑拣石料的人工费应该谁承担?业主认为,施工合同事先约定:“甲方(业主)所指定供应砂石的供应商负责将砂石送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乙方(承包商)负责砂石料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并由乙方对所使用的砂石料的质量负责。”现砂石骨料粒径大小不级配,是乙方质量检查和验收不到位造成,由此调整配合比增加水泥用量的责任应由承包商承担。关于砂石骨料挑拣人工费,应由承包商直接和砂石供应商协商解决,供应商若不按要求挑拣大粒径的砂石骨料,完全可以拒绝不合格骨料进场。承包商认为,砂石骨料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由自己承担不假,但材料供应商是由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合同是也业主和供应商签订,而且供应商是多家,材料控制和验收难度很大。承包商通过对运到现场的砂石骨料进行抽检,砂石的抗压强度和有害杂质含量满足要求。但是,砂石骨料粒径大小之间的级配不能满足工程要求,若不对这些砂石进行加工或者挑选,则配合比的水泥用量就会增加,相应也会增加费用。根据本合同第一条:“本工程所使用的混凝土砂石料由甲方(业主)考察指定供应商供应,数量按照定额分析的混凝土砂石含量确定。砂石料单价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相应单价。”从本条可以看出,砂石料是由业主采购的,砂石料的规格、数量、及其他相关技术指标,在定额中都有明确要求。如果业主方面采购的砂石料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就不存在“挑拣人工费”和“调整混凝土配合比增加水泥用量费用”的问题了。所以,增加水泥用量费和挑拣用工费应由业主承担。  双方本着友好互信、尊重合同的原则,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业主承认砂石供应商供应的骨料不符合定额规定的规格,并同意支付承包商因调整配合比增加的水泥费用和挑拣骨料用工费。本案圆满解决,承包商的权益得到保障。 水电站工程中对砂石料的用量是非常大的,一般都会使用当地生产的砂石料。本案中,业主本来是想通过对砂石料的控制进而控制投资,但由于对砂石料供应商的选择不当,而且合同对砂石料规格及质量检查和验收没有进行具体明确规定。最终,“水泥增加费”和“挑拣用工费”还是由业主承担,业主想通过控制砂石料进而控制投资的愿望落空了。此案可以使我们从以下细节管理中得到启示:(1)无论业主对业务是否熟悉,在订立采购合同时需要确定标的采购的数量、规格、型号其他相关技术指标。应事先要求承包商提供书面文件,至少应征求承包商的意见。(2)在遇到承包商索赔时,首先要搞清索赔项目、理由、依据和数额。不要贸然拒绝或者承诺。没有理由的贸然拒绝,会给对方留下狡辩的印象,影响以后双方的合作。贸然承诺,有可能出现不当赔偿,增加自己的费用,这是任何一个业主都很忌讳的。来源: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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