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分包人终难逃其咎
发布日期:2015-01-08 作者:董作义律师
为此,钱某的家属在百般无奈之下来到了我们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的工伤赔偿团队,我们的特约工伤赔偿专家张峰律师接待了他们。在详细的了解案情之后,张峰律师做出了解释。本案涉及的是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工伤的赔偿问题。作为雇主,应当对雇员的职业活动负有安全注意义务和劳动保护的职责。火车站、某开发部作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应当将生产经营的项目发包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然而,火车站对某开发部、某开发部对个体户赵某都忽视了对承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将原本需要具备一定安全专业技能的工作交给只有一般家政服务资质的单位完成,最终酿成了悲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赵应当某赔偿钱某各项损失,并由开发部和火车站就该笔损失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起事故的发生表面上看似是意外,然而深究其事发根源,往往在于许多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缺乏足够的重视,以为将工作承包给他人后自己就一身轻松了,忽视了自己作为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保障监督义务。一时疏忽所造成的恶果,不但给受害人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企业也因此涉诉并最终做出赔偿,实在得不偿失。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别的方面的疑问,大家可以打电话咨询北京时开律师事务所工伤赔偿团队,010-51293285,张峰律师的咨询电话15011330118。相信会帮助到大家!
相关法律问题
- 发包人将工程给承包人,承包人又将部分工程给分包人(经同意),发包人 7个回答10
- 总承包人分包需要经发包人同意吗? 3个回答0
- 私人住宅工地,总包人将木工活分包给分包人,分包人操作不当坠楼 5个回答25
- 私人住宅工地,一分包工人因操作原因坠楼身亡,总包人,分包人,以及 5个回答0
- 违法的公路工程分包合同,提出诉讼,分包人的亏损能补回吗? 0个回答5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发生工伤女职工的 年龄对工伤赔偿金的影响
- 潍坊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成功维权案例
- 交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竟能获得32w赔偿金?
- 医院:专科医院只治疗专科疾病,无责!法院:对患者死亡承担50%责任丨医法汇
- 男子被判偿还142万元后火速签下离婚协议,放弃全部共同财产,这笔债务怎么办?
- 擅自将吵架视频发上网致当事人遭“网暴
- 一次调解13起讨薪案件
- 湖北省2024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最新标准
- 山东潍坊交通事故与工伤双重赔偿典型案例
- 寿光市经济纠纷成功追回货款案例
- 患者“失明”谁之过,首诊医院赔偿32万冤不冤?丨医法汇
- 潍坊市高新区医疗纠纷典型案例
- 潍坊市潍城区法院吊车事故引发的保险合同纠纷案
- 寿光市法院交通事故导致工亡案例
- 潍坊市高新区房屋认购协议纠纷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