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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诈骗,合同诈骗与票据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5-02-10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什么是合同诈骗,合同诈骗与票据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集资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关于集资诈骗罪的数额有何规定贷款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导读:对于我们身边经常遇到的诈骗行为,除了合同诈骗还有一个就是票据诈骗。两种都是我们常遇到的,所以必须加以了解。今天就为大家讲解下什么是合同诈骗,以及合同诈骗与票据诈骗的区别是什么。一、什么是合同诈骗?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二、合同诈骗与票据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金融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一些票据诈骗犯罪往往借助经济合同的形式,而一些合同诈骗犯罪也会采取以价值基础不真实的票据作为担保或者支付手段,因此,这些诈骗犯罪案件,既牵涉到经济合同,又与金融票据相关联,究竟以合同诈骗罪还是票据诈骗罪论处,往往存在争议。
 
合同诈骗罪与票据诈骗罪主观上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都实施了诈骗行为,特别是合同诈骗罪中第二款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作担保进行诈骗与票据诈骗罪利用各种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进行诈骗,这两者之间极易混淆,因此在实践中应注意区分二者之间的界限。二者的区别有:
 
(一)、客体不同。两罪的客体尽管都是复杂客体,但合同诈骗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侵犯的是市场经济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而票据诈骗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金融诈骗罪中,侵犯的是票据所有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以及金融机构的财产权,和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犯罪对象不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这里的对方当事人,即与之签订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还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财物的种类也多种多样,诸如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有形财产、多数无形财产、合法取得的财产、非违禁品等。而票据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货币和有价证券。
 
(二)、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合同诈骗罪主要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具体表现为上文所述的法定五种情形。与票据诈骗罪相比较,行为人使用种种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必须是而且只能作为合同履行的担保,这是为了使对方当事人相信自己的经济实力,从而与之签订合同,进而诈骗对方财物;票据诈骗罪主要发生在票据交易活动中,具体表现为如前所述的法定的五种形式。相对于合同诈骗罪客观表现中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诱骗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从而骗取当事人财物的行为,票据诈骗的行为人是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直接支付合同的款项,从而进行诈骗。要达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必须通过金融机构兑现。
 
(三)、主观方面认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具体外在表现不同。合同诈骗犯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外在表现是,行为人主观上意欲通过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将当事人的货物、货款非法占有。票据诈骗犯罪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外在表现是行为人是通过伪造、变造金融票据或者使用废票据或其他违法票据将他人财物非法占有。
 
通过仔细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票据诈骗罪是属于合同诈骗罪的一种特殊类型。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凭个人感官来区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涉及到这方面的知识比较多,可能还有没讲解到的,如果有需要,您可以咨询律师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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