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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律师推荐案例:关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发布日期:2015-02-13    作者:马家强律师
泰安律师推荐案例:关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原标题:警惕!黑客偷医院统方卖钱作者:余建华 孟焕良来源:人民法院报 
  一名医科大学毕业生利用黑客软件倒卖医院医药信息获刑令人不胜唏嘘。其背后所潜伏的利益链条浮出水面。如今,编写黑客软件、偷窃医药数据、买卖信息的“上家”“下家”被一窝端,这条通过入侵医院计算机系统获取医院用药信息倒卖的利益链被法律斩断。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分别判处章某、曹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20.3万元;陆某、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数据而购买,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各5万元。 

  日前,该案二审维持原判。

  1

  黑客高手 窃取药品数据

  章某,绰号“乔老爷”,男,42岁,负责编写侵入医院计算机系统“黑客”软件和解密数据,是这些信息的“终极拥有者”和利益链的源头。

  16岁开始,章某就读宁波纺织工业学校。20岁毕业之后,一直在浙江上虞电容器厂工作,那个时候他开始接触电子、机械。6年后,章某跳槽到一家计算机网络公司,正式开始接触互联网、计算机技术。正是因为章某肯动脑、学东西快,2004年,章某就职萧山某医院信息科,负责对医院电脑进行维修和医院数据库维护。

  由于章某一方面有“第一手”获取医院计算机系统数据的途径,另一方面拥有娴熟的“编程”技术,这让他成为那些千方百计想要获取医院统方信息的医药代表们眼中想要第一个“猎取”的对象。

  2007年,通过朋友介绍,章某认识了来自贵州某药厂的医药代表罗某(未归案)。罗某开价一张统方100元,让章某利用工作和技术优势帮其“查查”章某所在医院的几个药品的用药数据。

  人届中年,章某家中有一子一女需要抚养,面对这种“唾手可得”的利益,他心动了。

  章某通过一个网上反翻译软件,再经过不断修改调试,连上医院内网数据库之后,把医院里的数据信息通过明码方式看到数据库源文件,再从源文件上找到对应的数据库账户和密码,然后就可以像医院使用的正常账户一样,登录数据库,下载统方数据。

  正是章某编写的这个“黑客程序”,成为他日后谋取暴利的“摇钱树”。章某举例说,2012年1月,他收到罗某指示开始行动,每个月“黑”进萧山某医院的计算机系统,每次提供900个统方,到2012年9月,仅仅8个月的时间,章某说自己靠卖统方赚了72万元。

  2

  下线“单飞” 疯狂作案获刑

  自从认识了医药代表罗某之后,章某才知道医院统方数据具有强大的市场潜力。

  2008年,章某结识了做医疗器械生意的曹某,两人因为经常吃饭,成为朋友。

  “2008年10月份开始,章某就经常在每个月月初和月末叫我开车带他去医院。他经常带着无线路由器和笔记本电脑,来来回回很神秘。”曹某说,自己后来忍不住,就开始追问章某。

  “他告诉我,他自己编写了一个程序,可以侵入医院的医药系统偷处方数据,并以此赚钱。”曹某说,自己是在2010年下半年拉上了自己的弟弟(另案处理),和章某“组团”干起了这个勾当。

  无线路由器、笔记本电脑、U盘是他们的常备装备。章某和曹某明确分工:章某负责编写黑客程序和解密数据;曹某负责通过无线路由器接到各大医院的内网上,其在医院附近按先前掌握的各大医院IP地址进行设置,利用笔记本电脑通过无线路由器进入医院内网,再通过黑客程序窃取医药信息。

  这些医药信息都是加密的,曹某将这些通过黑客软件窃取的医药信息通过网络传给章某,章某将信息解密并整理后发给曹某,曹某再将其出售给有需求的“买家”。

  2008年10月至2011年3月,章某、曹某辗转台州、温州、宁波三地的各大医院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疯狂窃取统方。

  但这个“组合”在2011年3月份之后出现裂痕。因为嫌利润少,曹某不再和章某合作,表示要“单干”。

  “他答应我,我只要负责偷数据,每个月可以有9万元报酬。”曹某说,自己做了10个月,赚了90万元。但曹某认为,只要获得章某编写的程序,自己牟利空间会更大。

  2011年3月,曹某带着那个装有章某编写的黑客程序的U盘“单飞”福建,在福建各大医院疯狂作案,2012年初在福建被抓获。

  3

  心生情愫 女网友陷泥沼

  “乔老爷”章某靠着偷盗医院医药统方数据瞬间暴富。他常年混迹在互联网上的医药代表论坛、医药代表QQ群,结识蔡某(已被温州警方抓获)是个意外。

  “我和她是在QQ群上骑自行车活动中认识的。”章某交代,蔡某是做会计账目的。活动之后,章某与蔡某接触频繁,时间一长,在老家本有老婆的章某对蔡某产生感情,只要蔡某要买什么,他就会很大方地买单。

  章某向蔡某主动说起自己是在医院偷统方出来卖赚的钱。蔡某对章某做的事情表示默许,并开始为他牵线搭桥,物色人选壮大黑客组织。

  蔡某有个朋友陈某想要赚钱,于是便介绍给章某,加入到章某的黑客团队中来。

  4

  东窗事发 下家身入囹圄

  陈某,男,31岁,浙江某医科大学毕业。大学毕业后,因医院准入门槛高,转行在杭州干起了个体餐饮行业。

  最初,陈某只是通过蔡某介绍加入了一个医药代表QQ群,章某用化名与陈某保持联系。

  双方约定:由章某为陈某提供侵入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黑客程序,陈某每月给章某提供一次医院的医药统方数据,每次2万元。

  2012年1月底,陈某第一次作案,他带着笔记本电脑、路由器侵入温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温州市中医院等18家医院窃取医院药品使用信息。

  “这些医院的地址、IP都是上家提供给我的。”陈某表示,第一次“偷”后,数据就直接被上家取走了。2月中旬,他的农行卡里就收到了章某许诺的2万元。

  这一次,章某“学”聪明了,修改了黑客程序,所有获取的医药统方信息都被他加密,只有他可以解密,这样可以防止帮助他偷取统方数据的人私自将数据出售。

  “我是受上家教唆,而不是贩卖这些数据。”面对公诉人的指控,陈某辩解。

  2012年2月29日,陈某独自一人驾车“光顾”了章某通过网络指定地址的温州、台州、金华等19家医院,用同样方法侵入医院计算机系统。这一次,他获利2.5万元。

  事情的败露发生在2012年3月31日下午,当陈某再次“光顾”温州市某医院,想用相同方法侵入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时,被医院保安当场抓获。

  实际上,该院的相关部门在计算机上安装了防盗软件,一旦有外来人员入侵该院系统,就会被发现。也就是说,陈某第一次入侵该医院计算机系统时就已经被医院方面发现。医院保卫科通过监控已经锁定陈某为偷取计算机信息的嫌疑人并加大了安保力度,所以当陈某再次出现在该院化验室附近入侵该院计算机系统时,等候在一旁的保安将其抓了个现行。

  法庭上,陈某交代,到哪里获取数据,如何操作软件,这些都是“上家”指示他去完成的。医院化验室旁边有一台专门供患者打印化验单的公共电脑。这台电脑是直接连着医院的医药管理系统网络的。

  由于这些数据都是加密的,他也不知道这些数据具体内容是什么,每次“偷”完数据之后,他就通过邮件传给上家,再由上家解密破译。

  2012年10月31日,鹿城区法院对陈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陈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违法所得4.5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就是到了宣判当日,陈某也记不得上家章某长的是什么模样,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犯罪工具,而他当初加入到这个组织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

  陈某的母亲一边拭泪一边说:“他父亲走的早,是为了想要照顾我……”

  5

  四年时间

  非法获利740万

  陈某在温州被判刑的消息通过媒体曝光,传到了章某的耳中。

  “那段时间,风声很紧,于是我就停了一个月。”“乔老爷”章某并不死心,一个月过后,他觉得风平浪静,陈某的落网对他没有任何影响,他便重操旧业,与原来在萧山某医院的同事许某(另案处理)联手。

  早在陈某被抓之前,章某、陈某、许某之间的分工是:章某提供技术支持,陈某负责偷数据,许某负责分发数据,也就是把统方数据发给医药代表。陈某被抓之后,章某便亲自去医院偷取数据,许某在一旁给他放风。

  那之后,章某、许某、蔡某利用黑客软件辗转杭州、温州、绍兴、台州、丽水、金华等地,窃取各大医院医药系统数据。

  没有市场便没有牟利。一张医药统方在不同地方价格也不相同,如果经过“买家”的二次出售,价格会被提得更高。

  “买家”陆某在杭州经营一家口腔诊所,刘某是他的女朋友,在陆某的诊所上班,陆某每月给其支付3000元工资。

  2011年年底,陆某通过医药代表QQ群,结实了章某。2012年4月,开始陆续从章某处购买医院用药数据。

  “这样一个单子,我从章某处买来是80元,然后再以100元卖给其他医药代表。”陆某说,平时他和女朋友刘某一起收购医院的药品使用量数据,然后卖给医药代表。

  至于为什么一张统方单子可以出售到100元一张的高价,陆某没有说明。

  陆某表示,自己是知道陈某在温州案发被抓的消息之后,发现作案手段很类似,开始怀疑章某提供的数据来源。后来,得知章某的药品信息是其通过黑客软件窃取的,曾经考虑不再做了。

  “刚开始收益不是很大,但是自从我们知道这些信息都是偷过来之后,章某提供的数据更多了,我们一下子收益10万余元。”陆某说,有一次自己口腔诊所发不出来工资,女朋友刘某就给了他1.5万元,这钱就是他们贩卖统方赚的。面对如此诱人的获利,陆某和刘某并没有收手,反而注册了一个专门的QQ号,专门和章某、医药代表、二手贩子联系。陆某、刘某从章某处购买信息后,转手卖给其他“买家”,每条赚取差价10至20元。这些差价,都是以现金交付的。

  据鹿城区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2年9月,章某通过黑客软件窃取医药信息违法所得约749万元。曹某于2008年开始与章某合作窃取医药信息,至2011年初离开,其与章某共同违法所得约337万元。

  6

  同伙被抓

  主犯投案自首

  曹某在福建被抓、陈某在温州被判刑、许某被抓,越来越多的黑客同伙被绳之以法,让“乔老爷”章某惶惶不可终日。2012年9月,章某到公安机关自首。2012年10月,章某被取保候审,而后被鹿城公安分局抓获,此后,陆某、刘某纷纷落网。

  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分别判处章某、曹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20.3万元;陆某、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数据而购买,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各5万元。 

  7

  案外余音

  患者最终受害

  虽然这条通过入侵医院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药品数据倒卖的利益链被斩断,这个黑客团伙被捣毁,但是医药代表罗某尚未落网。那个神秘的“医药代表QQ群”里有无数个像罗某一样想尽方法获取医院医药信息的医药代表。

  一个医生用什么药,哪里出产,多少剂量,都是属于医院的“保密信息”。获得医药统方信息,经过像章某这样的计算机专业人士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医药代表就可以知道哪种药是哪个厂家生产的,多少价格是受医院青睐的,他们就可以进行有针对性地营销推广,从而获得竞争优势,牟取暴利。

  章某称,每年不知道有多少医药代表想尽办法想要向医院推销药品,而医药代表通过高价获得的统方数据的花费,最终会计入到药品的成本里面。这条利益链条最终侵害的,还是广大患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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