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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发布日期:2015-03-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5年司法考试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根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为其他责任形式。实践中,外资企业大多数都采用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即使投资者只有一人,也可为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外资企业中的一人公司是合法的事实存在。

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谓其他责任形式,主要是指合伙形式和独资形式。如果外资企业采用的是这类责任形式,则外国投资者应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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