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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卖假货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5-04-09    作者:110网律师
“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2月28日,杭州下沙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女子何某泣不成声……何某因在朋友圈售卖假名牌,将面临审判。
如今的朋友圈,早已被各种售卖包包、衣饰、零食的“微商”侵占。何某的案子被网友发到微博上,迅速登上微博热门话题榜,多数网友大吐苦水。“在朋友圈做生意的,我都拉黑了!”、“打开朋友圈,到处都是卖包包、面膜,还真假难辨。”……
昨日,记者从杭州下沙开发区人民法院获悉,何某今年36岁,下沙人,是个全职主妇。半年前,她看到广州朋友在朋友圈卖包包,于是和广州朋友合计,成了中间代理。何某通过自己两个微信号,在朋友圈转发各大名牌包包、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的信息。然后,她再把顾客的需求发给广州朋友,由朋友从广州直接发货给买家,何某赚取差价。
半年间,她在朋友圈销售假冒商品价值共计11万元。2013年12月,公安机关在何某住处查获了假冒LV、CHANEL等24件商品。
2月28日,该案在下沙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何某现取保候审在家。昨天,记者电话联系上何某,但她拒绝接受采访。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兴旺表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则属于“数额巨大”,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微商看过来 小心别违法
1 朋友卖给她的是假货
江女士是江津人,在她的朋友圈中,有一个不太熟的朋友销售名牌包。去年7月份,江女士花2000多元买了一个tory burch的包包,用了一段时间后,却发现是假货。
江女士说,自己在买这个包包时,对方标明是真货。拿到包包后,她也认为是正品,于是没有产生疑虑,也没有去检验。即使用了两个月后,包包内部拉链坏了,她也以为“很正常”。“得知是假货后,我便回头找这个朋友理论,但她却不承认。”江女士说,这次购物经历让她大为失望,“以后不敢在朋友圈买东西了。”
解读 卖家涉嫌消费欺诈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兴旺表示,卖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权益法》涉嫌消费欺诈,买家可申请退一赔三。此外,卖家还涉嫌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
2 买“高仿名牌”伤了脚
微信网友“笨笨”家住花卉园,是名85后女生。去年11月,她在朋友的微店上买了一双Prada“高仿”皮靴,花了近500元。“我知道那是高仿,但正品需要近万元,我喜欢那个款式,觉得花了500元买的高仿,质量也不会太差。”
“收到的时候有胶臭味,穿上后鞋底很硬。”即使新鞋诸多缺陷,“笨笨”仍然试着“驾驭”了两天,结果双脚都很不舒服,起了泡,此后再也没穿过。
解读 “知假买假”不支持赔偿
重庆锦扬(江北)律师事务所律师潘兴旺告诉记者,网友明知道自己购买的是假货,事后却要求商家赔偿,这种做法法律是不支持的。
3 标明“A货”愿者上钩
南岸区的廖先生今年25岁,从去年4月份起,他便开起了自己的微店,销售名牌服饰箱包。
昨日,廖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自己所卖商品中,大部分是A货,少部分是正品。“不过,我都会明确地表明商品是A货还是正品。”
“我朋友圈里面的人,大多数没有买正品的消费能力,即使有能力,他们也不愿意在微店进行购买。”廖先生说,他能感受到“微店”的信任危机压力。如今,廖先生已打算退出微店市场,“微店门槛低,竞争很激烈,而且现在对假货的打击力度大,我知道卖A货有风险,所以打算退出。”
解读
假货“明买明卖”仍违法
重庆洛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段勤表示,从诚信的角度来看,卖家虽然明确表明自己的商品是“A货”,不存在欺诈行为。但其售卖假货,这一事实仍然属于违法行为,一旦“东窗事发”,明买明卖的“诚信作风”并不能减轻其刑责。
4 微商代购仍有隐患
微信网友“sukiekyy”是名90后女生,家住江北区,爱好美食。从今年1月份开始,她也开起了微店,专卖日本代购零食。
“sukiekyy”告诉记者,从开微店至今,自己一直卖的都是真货。为建立自己的信用度,她会让日本的朋友,在其采货、打包、到港等过程中,拍图发给自己。“sukiekyy”认为,虽然没有正规手续,但自己能取得消费者信任。
解读
代购行为或涉走私罪
重庆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表示,如果网友在海外给朋友带护肤品等,不是进行售卖,这种情况没问题。但如果回国进行售卖,没有向海关申报没有交税,这种情况可能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关税达5万元以上构成犯罪。
声音 微信购物认准权威渠道
昨日,记者采访到腾讯方面相关发言人,对于微信购物如今面临的“信用危机”,他认为,消费者应该首先认清微信购物的种类,然后认准最权威的渠道进行购物。
该发言人表示,微信“朋友圈”是公开环境,不少卖家可以随意发布商品信息。“这些商品渠道不一,真假难辨,就像逛街时遇到的地摊商品,很难监管。”
“微店是第三方销售渠道,相对来说比较正规。”该发言人告诉记者,对于微信购物的消费者来说,“微店”比较便捷,注册门槛低,但由于它属于第三方渠道,腾讯方面不会直接管理监控。
2014年5月29日,微信公众平台正式推出“微信小店”。“开‘微信小店’,需要企业认证、营业执照、以及正规的工商手续等。”该发言人表示,对于“微信小店”,腾讯方面会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对于微信用户来说,微信小店是相对权威的购物渠道。
观点
门槛低、成长快
微商卖家较“随意”
资深互联网观察家、速途网研究院院长丁道师表示,微商之所以比正规网店更多“乱象”,是由于门槛低,一些商家的产品没有经过正规流程检验,也不需要纳税,监管起来很困难,这就导致商家更加“随意”。
另一方面,许多消费者也比较“宽容”。“由于是‘微商’,许多消费者并不太重视维权。”丁道师表示,“卖家应该警觉起来,‘微商’环境也受法律制约。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尽量从正规的微商渠道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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