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异地结婚手续的办理及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5-06-03    作者:孙超律师
一、异地结婚手续-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异地结婚手续-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异地结婚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婚者可不做婚检,但必须带上有效的法律证件。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