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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发布日期:2015-06-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期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2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2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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