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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后房子不是我的?房屋产权真的只有70年吗?

发布日期:2015-08-05    作者:张颖律师
 购买一套房子,不少房主开始有疑问,房屋产权到期之后,这套房子是不是仍然属于他所有?如果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屋会不会收回?北京张颖律师告诉您房子产权情形为70年,而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大部分为30-60年。目前物权法规定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
张颖律师联系方式: 13126837129、微信号:13126837129  公众微信号:zhangyinglv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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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类型用地性质不同可划分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业用建筑。房屋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算起的,一般情况下,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此外,房屋使用年限又分为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60多年甚至是30多年。
  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事实上,我国《物权法》对于70年产权到期之后的后续问题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提前收回及土地灭失等原因而终止。”而对于届满之后的相关手续,第40条和第41条分别作出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产权到期后房屋仍属业主
  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还属于我吗?70年产权指的是房屋所附着的土地的出让年限是70年,由此房屋相对应的年限也就成了70年了。房屋和土地在法律上是相对分离的两个概念,房屋的所有权永远都是属于购买人的,而土地是属于国家的。所以说,房屋产权到期之后房子毋庸置疑还是属于持有人的。只不过到期之后会存在土地使用权延期的问题,物权法规定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但是否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目前国家还没有成文规定。
  这样一来,以房屋产权是否到期为界限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分析:如果持有人房屋产权没到期,国家要征用的话必须赔偿包括土地部分、房屋部分在内的双份赔偿金;而如果持有人房屋产权到期了,国家在征用的时候不对土地部分进行赔偿,而仅仅只会对房屋部分进行拆迁赔偿。
 —————————————————————————————————【律师介绍】张颖律师,男,民商法学硕士,主要涉及公司(诉讼、非诉)业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房地产纠纷、拆  迁补偿、交通事故、婚姻、继承、医疗损害赔纠纷、劳动仲裁、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民商事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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