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雇凶杀人案:罪名若成立袁宝璟可判极刑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袁宝璟的辩护律师昨天对本报记者称,袁宝璟被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律师们同时表示,如果按照控方现有证据判决袁宝璟有罪,“那将是十分可怕的!”
罪名如果成立最重可判极刑
袁宝璟“雇凶杀人”案休庭后,袁的辩护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邬明安对记者说,如果控辩双方均不能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法院可能不再开庭审判,而将择期直接宣判。
邬明安说,直接宣判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罪判决,一种是无罪释放。
对于有罪判决的可能性,邬明安的评价是:“如果以目前控方掌握的证据宣判袁宝璟有罪,那将是十分可怕的!”他说,如果“雇凶杀人”罪名成立,袁宝璟最重可能会被判极刑。
对于另一种可能性,邬明安称:“现在看来,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很小。”但他并没有解释“可能性很小”的具体原因。
邬明安说,辽阳警方审讯阶段涉嫌刑讯逼供,控方在法庭上提供的诸多证据明显自相矛盾,截至开庭,作为辩护律师他们仍然没能看到一些重要案卷,“基于这些,我们有理由怀疑辽阳司法机关的公正性”。
记者试图与辽阳当地检察机关取得联系,但对方拒绝了采访要求。
辩护律师认为控方应提供新证据
袁宝璟的另一名辩护律师刘家众说,控方目前掌握的证据不足以给袁宝璟定罪。因此,控方应提供新的证据。
在18日庭审之后的律师见面会上,几名辩护律师均认为,本案发展到目前,案情中的一些焦点问题却一直未有结论。
律师称,这些关乎具体案情的问题必须弄清楚。但是,它们目前并无清晰的答案。
警方有无刑讯逼供?
辩护律师认为,公诉人提供以证明袁氏兄弟“雇凶杀人”的口供笔录,不能直接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证据采信,法庭需要对其进一步查证。
控方目前的证据主要是四名被告的口供,而四名被告法庭上全部翻供,并称他们的口供是在警方刑讯逼供的情况下作出的,更有被告当庭出示伤口以证明自己曾遭刑讯逼供。
按照我国目前相关法律,如果控方提供的口供是警方依靠刑讯逼供得来的,那么法庭应不予采信。刘家众说,如果判决袁宝璟“雇凶杀人”罪名成立,需要控方提供新的证据。
#p#副标题#e#
而警方是否在审讯中刑讯逼供,现实中又极其难以查证。仅凭被告一方的说法,也不能使这一证据确立。但是,袁宝璟在法庭上出示的腿伤是否刑讯逼供所致,可以进行法医鉴定以核实。
“雇凶杀人”的具体过程究竟是怎样的?
在“雇凶杀人”案中,袁宝璟是否指使过袁宝琦去杀人?袁宝琦接到指令后是否指使过袁宝福去杀人?“雇凶”的钱究竟是谁出的?这笔钱究竟是多少?此外,汪兴被杀案中的凶器(枪)、弹道痕迹鉴定等问题也在控方与辩方之间存在诸多争议。
辩护律师认为,目前,控方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解释以上问题。(本报记者王家耀 邢学波)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 申某某诉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
- 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 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
- 酒泉某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 曾望清诈骗案
- 靳利娟、罗安君等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