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知识产权法考点:著作权的内容
发布日期:2015-09-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发表权,即作者依法决定是否将其作者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是指将作品像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要件。发表权是一次性的权利,一经行使即归消灭。
2、署名权,即标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具体包括作者决定是否署名及如何署名等。
3、修改权,即作者本人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二)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控制其作品的使用并获取财产收益的权利,主要内容包括:
1、复制权,即通过印刷、拓印等方式将作品复制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计 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法律 敎育 网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各种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等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有线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设备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路传播权,即以无线或有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将作品固定在有关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相关法律问题
- 新修订的涉外知识产权法的内容怎么理解呢 1个回答0
- 有关知识产权法的问题 2个回答10
- 司法考试通过后,在苏州地区,前景怎么样? 3个回答15
- 司法考试 0个回答0
- 请问,我的专业是司法助理,可以参加2011的司法考试吗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95.根据《劳动合同法》,王某的用人单位是
- 94.开发期间,由于政府实施商品房限购政策,甲公司因其已开发项目滞销而陷于财务困境,致玫园公司经营陷于停顿,甲乙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下列理由依法不
- 93.关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性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92.关于该土地使用权由划拨转为出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5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规定规定:“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列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规定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
- 55.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
- 54.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53.,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到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
- 52.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
- 51.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8.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
-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