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查看资料

网贷借款纠纷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发布日期:2015-10-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核心提示:因为网络借贷发生纠纷,需要准备好哪些证据材料呢?网络借贷由于是使用网络介质的,所以一般要固定的材料大多属于电子数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电子数据也可以作为证据的一种形式。110网告诉您,网贷借款纠纷应该要收集固定好借款协议、放款记录等证据材料。

  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在网贷借款纠纷中,一定要收集、固定好相关证据材料。网贷借款纠纷需要的证据材料:

  1、《借款协议》

  主要是证明被告借款人与出借人形成借款关系,逾期还款的罚息的计算方式、债权转让的条件等内容。

  2、放款记录

  证明原告通过指定账户向被告借款人划付人民币。

  3、短信及电话催收记录

  证明原告曾多次以各种方式催告被告还款。

  4、第三方支付公司盖章的放款凭证

  证明原告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将借款交付给被告借款人。

  5、代付服务协议和委托书

  证明原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相关代付事宜。

  6、债权转让通知

  证明出借人将债权转让给原告,发送债权转让通知给借款人。

  7、居间方后台记录

  证明被告借款人未偿付的剩余本金数额及还款情况。

  8、其他合同或者记录

  证明其他相关事项。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