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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发布日期:2015-11-18    作者:吴君瑜律师
一、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双方对抚养权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判决抚养权总的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综合判断。
1子女不足两周岁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随母亲生活,两周岁是一个关键的时间点。
除非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才判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足十周岁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是一个很重要的考虑因素。
   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未成年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对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法院会考虑子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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