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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总论复习:时效与诉讼时效

发布日期:2015-1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到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财产法效果的法律事实。

(2)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不行使达一定期间而失去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制度。

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是基于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内的持续存在而当然发生,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民法上建立诉讼时效制度,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及避免证明困难。同时有利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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