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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宪法解释的原则

发布日期:2015-12-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宪法解释的原则。

1、统一性原则。宪法解释的统一性原则是指在宪法解释时应注重维护宪法与社会的统一性和宪法规范内部的统一性。宪法作为根本法,政治法,其目的在于创造和维护民主政治的统一,而宪法解释就应该优先考虑这种政治统一的导向性,即在国家目的一致的前提下,整合社会中不同的政治意见,从而保护社会生活与宪法之间的一致性。同时,宪法解释还需要注意整个宪法规范体系之间的一致性,昼避免造成各种规范之间的相互矛盾,从而保证宪法规范体系的统一性。

2、利益衡量原则。对于同一条宪法条文,可能会有多种的理解,不同的理解可能代表着不同的利益。宪法解释就要对不同的利益进行衡量,作出最终的明确说明。就宪法而言,大量存在着不确定性概念和规定的欠缺,利益衡量也就成为了宪法解释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要求解释者在考虑宪法文本的同时,考查社会生活中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各种利益,从中作出判断取舍,作出确切的解释。宪法是一个开放性的体系,并非是僵死的封闭的教条,这就要求宪法解释时刻注意社会中出现的重大利益变化,以选举衡量为基本要求,通过解释使宪法成为不断发展的,有生命力的规范体系。

3、稳定性原则。在宪法解释时要保证宪法秩序的稳定性。这首先要求保证宪政体系稳定,不要轻易地以解释来变更宪法的内容。宪法解释应尽可能地选择文字的字面意义,以使宪法能在理解上不产生歧义。同时,不要轻易地通过解释,实质性地修改宪法,这样就会破坏修宪机制,也会造成宪法体系的不稳定,法的安全性和可预测性价值也会遭受损害。更重要的是,要防止因宪法解释而造成社会动荡。宪法解释往往处于重大利益纠纷的旋窝中心,为不同的利益集团所关注,解释不当,疏导不力就会引发社会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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