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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卷三民法总论: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竞合

发布日期:2015-12-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害民事权益后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同时符合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则会发生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竟合。譬如甲向乙出售不合乎合同质量要求的有缺陷的产品,造成乙其他财产的损害。则甲对乙既构成侵权,又构成违约。在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时,由受害人选择追究加害人的责任,而不能同时要求加害人承担两项责任。

(二)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责任的竞合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事实。不当得利人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遭受损失的人。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同时符合侵权责任和不当得利责任构成要件,则会发生侵权责任和不当得利责任的竞合。譬如甲把乙的电脑无权处分后取得利益。在侵权责任和不当得利责任竞合时,受害人有权选择追究加害人的何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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