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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租友存在哪些法律风险,租友协议违反公序良俗吗

发布日期:2016-02-05    作者:110网律师
网上租女友导致女方怀孕,双方发生纠纷
38岁的高某是高龄剩男一个,一直在浙江打工。为此,父母隔三岔五地催高某结婚。见实在无法推诿,高某遂发帖"租友"。很快,90后大学生谢某应聘上岗充当了高某的女友。过年期间,两人同居一室,彼此无法控制对方的吸引,很快便越过了 “雷池”。后来谢某发现怀孕,做了人流手术,但高某拒绝承担费用。后经法援中心帮助,谢某拿到赔偿金3000元。
这些年来,租个男友或租个女友带回家过年,已然不是新鲜事了。“租友”者的出发点是好,毕竟,老大不小仍未确定婚姻大事,难免让父母双亲牵挂。如果回家过年能够带上另一半,也是表达孝心的最好体现。所以,亲属的压力、单身男女内心的虚荣鬼使神差的催生了“租友”产业。
“租友”行为是否合法?“租友”过程中,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高龄剩男高某“租女友”回家过年,初衷肯定是想让老父老母过个好年。如若老父老母知晓自己的儿子租来一个儿媳妇,他们会作何感想?说的直白一些,“租友”回家过年是在欺骗自己的父母,这种欺骗可能会被理解成善意,但无论如何,靠欺骗尽孝心实质上是违背孝道的。
因此,“租友”回家过年出于孝心却又违背孝道,为传统道德所不许。“租友”回家欺骗父母双亲,实不可取,不应提倡。
“租友”需谨慎,“协议”是保障。
从伦理道德上,我们反对“租友”行为,然而,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个现实:“租友”市场俨然一番火爆景象。
“租友市场”为什么会火爆?两个原因:第一,众多的剩男剩女有“租友”过年的需求;第二,“租友”行为并不违法,法不禁止即自由。以上两个原因使得“租友”市场一派繁荣。那么,一旦出现了诸如高先生谢小姐达成“租友”意向的情况,“租友协议”显得就尤为重要了。
“租友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吗
“租友协议”更类似于雇佣合同,被租一方提供的是劳务,租友一方因被租一方的劳务而支付对价。“租友协议”的内容只要不违反《合同法》五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情形: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各种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
因此,规范合法的“租友协议”不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租友协议”违反公序良俗吗
根据我国的民法原理,人身权确实不能做为交易的标的物。如前文所述,“租友”行为更多的是表达孝心,多少算得上善意的谎言,因此,不能据此认为这违背公序良俗。当然,假借“租友”,实则卖淫嫖娼,这要另说。
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司法实践的情况下,起草一份规范的“租友协议”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尤其对于女性朋友来说,在起草“租友协议”方面,一定要细致而完备。焦景收律师看完绿狗网提供的“租友协议”后,认为绿狗网的版本细致严谨、完备合法,较为可取,可作为签署“租友协议”的蓝本。
租友发生纠纷怎么办
双方同意并签下了“租友协议”,一旦发生了协议之外的问题,比如“租女友致其怀孕”的事件,又该如何解决呢?
“租友”遇伤害,双方均有责。“租女友致怀孕”的新闻更是告诉我们,租友有风险,同房要注意。因此,有租友想法或在租友的网友们,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出现人身伤害。
“租友行为”中最常见的纠纷有以下三种:
1、一方违反“租友协议”的约定
由于租友协议属于无名合同,合法有效的“租友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均应当积极履行,否则,即为违约。
处理办法:按照“租友协议”的违约条款以及《合同法》总则中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因此,“租友协议”的起草一定要具体完备。
2、“租友”过程中出现“红包”等财产争议
租个男友或女友回家,根据有些地方的风俗,家长或长辈是要给红包的。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往往也会发生争议。
处理办法:“租友协议”中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的。如果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则从公平的原则看,被租一方应当退还“红包”。所以,“租友协议”中要明确红包的归属问题,防止不必要的麻烦。
3、租友过程中出现人身伤害争议
回到“租女友致怀孕”新闻本身,从公平的角度看,高某和谢某在怀孕这个事情上均有一定的过错,所以,二人确实应当承担出现的法律后果,即共同承担流产造成的医药费。
“租女友致其怀孕”的新闻还属个案,租友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是出现人身伤害。比如说,在租友过程中被租一方坐火车或开车出现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这种情况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租友一方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租友一方赔偿后可以向事故肇事一方进行追偿。












































































摘自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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