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离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日期:2016-04-12 作者:温德民律师
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男女双方达不成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正在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起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免费法律咨询电话:温律师:13631484746(微信),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引起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对于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法院已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2、诉讼离婚常见误区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隐瞒了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就不能主张权利了。按照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离婚后发现还有共同财产未分割的,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如果您有任何的意向或者疑问,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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