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公证的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6-04-29 作者:孙超律师
继承权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更多继承权公证的注意事项见下文。
继承权的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有:
(1)不动产继承,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多个继承人的,则必须到同一个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协商去一个公证处公证。
(2)继承权的公证中的当事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①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工作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②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③被继承人的遗产产权证明,如房产证等。④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⑤继承权的公证中的当事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如父子关系、夫妻关系等,以证明继承人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3)代位继承的,继承权的公证中应当提供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协议
- 奥*国际(603001)股东索赔,收到正式处罚,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借钱还钱,先还的是本金还是利息?
- 华*电子(600360)股民索赔,收到立案告知书,谢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 ST亿*最新索赔消息,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ST奥*最新索赔公告,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谢律师团队提示索赔条件
- 替人代持股有没有风险
- 摩*道最新索赔消息,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索赔征集中
- 怎样向中*国安(000839)索赔?新立案一批
- 格*地产(600185)索赔条件,谢保平律师团队已代理多批,新立案
- 证*电子股票索赔条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谢律师团队索赔征集中
- 高压变压器和居民住宅之间的高度、居民产生的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
- 离婚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怎么办
- 离婚时,孩子抚养费给多少?怎么给?给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