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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十几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本律师为当事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发布日期:2016-05-19    作者:110网律师
合肥市瑶海区十几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本律师为当事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作者:贾奎 单位: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 职务:刑事辩护律师
     案情简介:2016125日晚,在合肥市铜陵路永辉超市4楼台北原唱,Y某与朋友几人聚餐唱歌,Y某与LW某上卫生间期间,Y某一位朋友与陌生人H某一帮人产生口角,动手扭打在一起,LWY某三人见状,上去拉架并厮打一起,后H某受伤严重并送往医院,报警后,合肥市瑶海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将该伙人带回调查,并于次日送往合肥市看守所分别以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Y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期间,其家人依法委托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奎担任Y某辩护律师,现已为Y某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办理过程: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奎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依法前往合肥市第一看守所与Y某会见,了解案件情况,在充分听取当事人讲述后,依法向瑶海区公安分局行使辩护律师的申请取保候审权利,并在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间,与承办检察官见面沟通律师意见,提出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被瑶海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作出不予逮捕决定,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依法保释当事人Y某。
    案件分析:本案系一起涉及十几人的社会暴力犯罪,造成一人受伤严重,多人轻微伤,但本案起因只是琐事,为此,涉案人员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从法律角度分析,本案涉嫌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两项罪名,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取保候审的情形,在律师介入后,依法会见当事人,充分了解案情后,向人民检察院当面提出情节轻微,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意见,应当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措施,并被承办该案的检察官采纳,维护了当事人的刑事诉讼权利,成功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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