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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变更等需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日期:2016-05-25    作者:孙超律师
房产继承需要的材料:
1. 申请书; 2. 继承人身份证件; 3. 原房地产权证; 4.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 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6. 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 房屋估价单。
扩建、改建房地产登记提交: 

1. 申请书; 2. 房屋权利人身份证件; 3. 原房地产权证; 4. 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5. 城建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筑执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 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 7. 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文件; 8. 房屋竣工平面图; 9. 公有房屋需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筑面积核定通知单; 10. 其他有关文件。
房屋倒塌、拆除、灭失登记需提交: 

1. 房屋权利人身份证件; 2. 原房地产权证; 3. 批准拆除证件或其他有关证件; 4. 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倒塌、灭失证明。
房地产其他权利登记备案需提交:
1. 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抵押需提交: 

(1) 申请书; (2) 委托书; (3) 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房地产权证; (5)房地产抵押合同、贷款合同。
2. 房地产期权抵押(包括预购、在建房屋)需提交:
(1) 申请书; (2) 委托书; (3) 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房地产抵押合同、贷款合同; (5) 商品房预售合同; (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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