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诉讼受不受理几日通知当事人?
发布日期:2016-08-01 作者:李丹律师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审查之后,应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受理,也称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对待合法律条件的起诉予以接受的诉讼行为。
人民法院受理应当在立案期限内进行,即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后的7日内作出决定,如果法院决定受理,应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如果经审查后,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在接到起诉状之次日起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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