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不属于职工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发布日期:2016-12-11    作者:110网律师
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姜万东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夏之威律师
上海杨浦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