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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中的证据可以互用吗?

发布日期:2017-01-05    作者:张静律师
证明标准指法官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证明程度,即负担证明责任的人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所要达到的程度。我国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而言为:对认定案件事实的每个证据均查证属实;每个证据及待查证的事实均由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且所有证明在整体上足以得出确定无疑的结论,排除其他合理怀疑。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为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具体而言指盖然性占优势标准,即民事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一方只需将其主张的事实证明至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即可,而并非一定要达到“必然”的状态。
综上,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较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更为严格。故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可以在民事案件中作为定案依据,而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则不当然能够成为刑事案件中定罪量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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