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2-13 作者:丁嫣律师
据此可知,因房地产开发商虚假宣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予退房。
二、房地产开发商构成欺诈,屋主有权请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因此,房地产开发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在售房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即构成欺诈,屋主因此受损,其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三、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能一起拿吗?
合同违约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赔偿违约金或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但是对于合同约定违约金与差价损失并不能当然同时享有,因为违约责任应以购房者所受的损失为限。
在购房的过程中,要是遇到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的话,此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构成根本违约的,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同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然要是开发商的行为构成了欺诈的话,那么此时购房者就可以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了。若当事人不清楚在这种时候该如何维权的话,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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