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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网站技术、内容上的建议

发布日期:2009-03-01    作者:110网律师
21世纪是一个电脑网络和信息化的时代。作为代表社会最先进行业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纷纷开始了“网上圈地运动”:申请域名,设立空间,宣传自我,开辟新业务。本人在大量比较于同类律师所或法律网站的基础上,结合有关经验,就律师事务所网站从技术、内容上建议如下:   一.从技术上,由于有的律师事务所未能委托或聘请专业网络公司或技术人员开设,在网页技术上存在一些缺陋。比较常见的有:网页不能正确显示;网页在一种分辨率下能正确显示,但在不同分辨率下又存在显示瑕疵;画面过于呆板;中英文介绍不相映证;网站缺少必要的维护,基本上从不更新;未能提供方便快捷的联系方法;内容仅局限于对律师所、律师及业务范围的简单介绍,功能性、互动性不强等等。
  二.关于内容部分的建议(丰富网站内容)。
 
  1.增设有专业特色的律师业务版块。
  针对各个不同律师事务所的具体业务范围,开设诸如:房地产,金融证券,电子商务,网络法律(网络刑事犯罪,民事、商事侵权;域名法律服务;网上银行、网上证券和网上保险)等专业版块。各版块由专业律师负责筹划管理:提供与律师联系的E-mail;给出律师能提供的具体服务项目(例如:“律师可为购房者提供法律服务项目”一览:提供购房法律及相关咨询;陪同看房、审阅售楼资料 ;草拟、审查、修改、补充购房认购书;购房合同的律师代理 ;代办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手续 ;代办房屋验收交接手续等)。这样,客户只要在家中轻点鼠标,就能触及并感受到网上律师的服务。接下来就是带来律师业务的实际操作。
  2. 尝试提供留言、BBS、论坛系统,以利于网上法律咨询。
  a. 必要性:互联网的最大优势在于其“交互”或“互动” 的功能。勿用质疑,通过网站展示律师,律师事务所形象是Internet的一个功能,但如能提供给网民或客户以交互、交流的手段(BBS、留言板、专业论坛)将是扩大影响,开辟业务的更好方法。
  b. 具体实施办法:留言板系统可以很方便地在网上申请或可制作;论坛的设立将方便交流,可以以一个总的主题设立。如“律所论坛”或以专业特色为主题。如“房地产论坛”。
  c. 注意事项:设立容易维护难!留言、BBS、论坛系统在客观上增加了交互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增加了管理的难度。所以,如设立了留言、BBS、论坛系统,就必须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应在网站上注明言论自由的同时,警示“畅所欲言”者不能发表或散布违反国家法律的言论和文字。一经发现这样的言论或文字,应及时进行删除。
  3.考虑设立“网上律师”和“会员制系统”。
  改变传统的受案方式,通过互联网这一便捷工具给网民提供在线法律服务,这已成为现实并不乏成功先例。在信息技术领先和司法环境成熟的美国,已有专门解决法律争端的网站。我访问了美国网站:www.cybersettle.com(网上解决),它是第一家网上承揽解决客户保险争端的公司网站,在线提供了完整的纠纷解决方案。我们可以在“online demo”中形象看到flash版的流程演示。该网站的目标是“Changing the Way the World Settles Disputes”。在我国,由于受到各方面的限制,完全通过网络解决纠纷尚需时日,但提供在线咨询、解答法律问题,继而扩大业务将是可行且有效的。通过开展网上律师的业务而给律师所带来收益将日渐增加并将占较大的比重。建议设立“网上律师”和“会员制系统”。通过“网上律师”扩大业务;通过会员制“吸引眼球”。“会员制系统”可根据律师服务的项目分为“普通会员”和“VIP会员”。
  4.提供法律、法规检索系统。
  法律网站通常都提供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供网民浏览。实施的方式一般有两种:1.提供搜索引擎,链接到其他专业的法律法规检索系统;2.仅提供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定时更新。作为一个律师事务所的网站,我认为不可能也没必要把重点放在法律法规的查询和检索上,所以建议采用第二种方法,有针对性、选择性的提供法律资料。
  以上本人对律师事务所网站的几点不成熟的建议,旨在给出我的建议并阐述发展网上律师的可行性和重要性。鉴于本人水平有限,还远未能涉及更深层面。以下我以律师事务所在网上开设“电子商务与信息网络”法律服务为例,给出我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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