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二手房购房须知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7-02-15    作者:郭庆梓律师
一、二手房买卖途径
二手房的买卖途径很多,有实体店与网络两种。
1、直接到房产中介实体店
去实体店了解当地的二手房信息或出售房子是最直接的的方式,但也有不足之处,就是浪费时间,不能第一时间得到最新的信息!
2、房地产网站
也可通过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来促成买卖。房产中介经纪公司收集的买卖双方信息,很大部分是通过网络获取的,因此,无论是买卖双方80%是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汇聚到经纪公司的。
二、二手房购买须知
1、房屋买卖的双方要建立信息得沟通的渠道,买方必须要了解房屋的整体的现状以及产权的状况,要求房屋的卖方必须要提供合法的证件,其中就包括房屋的所有权的证书、身份证件以及其它们的证件。
2、如果卖方所提供的房子是合法的,可以上市并且进行交易,买方那么以交纳的购房的定金(交纳的购房的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需程序),买卖的双方在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或者称房屋的买卖契约)。买卖的双方要通过协商,对房子坐落的位置、产权的状况以及销售的价格、房屋的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的办理等全部达成了一致意见以后,双方要签订至少是一式三份房屋的买卖的合同。
3、买卖的双方要共同向当地的房地产的交易管理部门来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的双方在向房地产的管理部门提出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是要查验有关的证件的,审查产权,对于符合上市的条件的房屋会准予办理过户的手续,对没有产权或者部分产权又没有得到其他的产权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的情况要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有很多的陷阱,一定要查看售房者的相应的产权证明以及身份证明,房子一房多卖或者卖空房的情况出现。
本文转自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