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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发最后一个月工资,离职员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7-02-21    作者:孙超律师
单位不发离职职工的最后一个月工资,劳动者怎么办?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投诉。劳动者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除了工资,如果在原企业中还有加班费、年休假和年终奖未结算,还能拿得到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费属于员工的劳动报酬之一,是员工的合法收入。企业应当在每个工资结算周期结束后支付员工工资,不管该员工是否仍是本公司员工。如果员工离职时工资结算周期未结束的,则员工完全有权等待该工资结算周期结束后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年终奖则应当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至于年休假,除非员工自动放弃年休假权利。否则员工离职前要求休假,但公司未安排年休假的,应当在员工离职前安排员工补休未休年休假。或者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补偿的计算标准为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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