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发布日期:2009-03-04 作者:110网律师
律[ ]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一条及《中华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 第 三 十 条 的 规 定, 现 指 派 我 所 律师前往你处会见 案的在押犯罪嫌疑 ,请予安排。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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