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晖长沙律师事务所浅谈交通事故内涵
发布日期:2017-03-07 作者:长沙国晖律师
法律意义上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本书所要阐述的交通事故是指引起人身损害赔偿的道路交通事故,而不包括仅仅引起财产损害赔偿的交通事故及其它概念的交通事故。
这需要从以下五个层面来理解:
一、车辆
交通事故中必须有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否则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所谓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人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常见的有各种汽车、摩托车。
所谓非机动车,是指以人为或者畜力驱动,在道路上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其中电动自行车是最富争议的车辆。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特别多。以前在法律上一直将各类电动自行车都列为非机动车,但是2012年9月1日起《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开始实施,将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因为该文件是行业技术文件,很多法院对此并没有予以认定,划分事故责任确定赔偿比例的时候常常存在争议。
二、场所
发生交通事故的地点应当是供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行驶的道路及与此相关的道路,也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社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只有引起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即造成一定损害后果,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
四、过错或意外事件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虽然属于民事侵权案件,但不以当事人一方具有过错为前提条件,因意外事件造成的交通事故,受害方也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五、需要法定认可
对于什么是交通事故,需要法定认可。通俗地说,必须要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书予以确认。
在生活中,一些交通事故当事人,由于各种原因,他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立即报警,或者没有及时报警,等撤离现场后或治疗结束后无法从交警部门获取交通事故认定书,在索赔上存在重重障碍。他们或许通过一般的民事侵权诉讼获得赔偿,但难度很大,特别是要向保险公司索赔则是难上难,因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一个重要依据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车方及伤者都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对当事人双方而言都损失惨重。
因此,国晖长沙律师事务所提示对于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除第一时间联系治疗医院外,迫切需要做的事是立即报警,由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作出认定和处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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