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债权人会议主要内容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7-03-24    作者:许仙凤律师
申报的组成。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公告三个月期满后,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债权人会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  2、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3、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4、安排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  5、由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6、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讨论内容应当记明。债权人对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登记的债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  7、根据讨论情况,依照规定进行表决。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区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5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