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诉请继续履行合同,强制过户的条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7-05-23 作者:邓普云律师
第一,买方要确保持续符合购房资格。
第二,买方要追加中介方和卖方欠款银行作为第三人,其中卖方欠款银行涉及到赎楼,便于法院判决该第三人配合赎楼。
第三,买方要准备好一次性支付购房款。而这也正是以便卖方不配合办理按揭手续时,一次性付款给法院,由法院执行强制过户,再将房款放给卖方。
买方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继续交易并强制过户的,必须准备好足够的购房资金,在将购房款汇入法院账户后,法院就可以向国土部门发出裁定书强制过户。这一做法,就完全避开了卖方,无需卖方配合进行按揭手续。因此,符合一定条件的购房者完全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交易并过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转载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发布咨询
推荐律师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河北保定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浙江杭州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西安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重庆渝中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福建厦门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辽宁大连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律师
湖北襄阳
湖北襄阳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